警員朱振國索償首見兇手 朱太:絕對不會原諒對方
發布時間: 2016/08/25 12:23
最後更新: 2016/08/25 13:52
警員朱振國05年於長沙灣執勤期間,截查1名青年時遭對方以刀割頸致癱瘓,涉案青年廖智勇於翌年就傷人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被判囚6年,後來經律政司上訴後被加刑至10年。
朱振國的妻子蔡燕萍(朱太)早年代表朱入稟高等法院,向警務處及廖索償,案件今達成和解。據悉,現已服刑完畢獲釋的廖對於朱太的索償並無抗辯,但基於律政司一方已與朱太達成和解,加上廖已破產,故朱太已放棄繼續向廖索償,而律政司一方曾一度要求廖分擔賠償額,現時亦已放棄,換言之廖毋須為這宗案件作任何賠償。
案發至今首次與向丈夫施襲的兇手見面,朱太表示案發後廖曾經寫信給她,但她表示絕對不會原諒對方。朱太又指對案件拖延至今感到辛苦,但對於案件現已完結則感到較輕鬆,坦言可重過正常生活,談及丈夫現時情況,朱太指醫生認為他適合繼續留院,暫時治療科技對他已達盡頭,再無任何特別治療可施,而其醫療費則一直由政府負擔,是次所得賠償主要用作支持她與女兒的生活費。
已服刑完畢的廖智勇今早亦有到庭應訊,由於他已不涉任何索償部份,故於內庭聆訊後不久便離開法庭,未有回應記者任何提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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